2007年1月23日 星期二

金魚店的二三事


  台灣一家金魚店東主,在圈子裡引發軒然大波,令我也想加一把嘴,講一講魚店的事情。除了金魚,魚友最常要打交道的,就是魚店,所以金魚經裡面,應該要包含這一塊。

  在網絡的金魚圈,經常都有爭拗,我觀察得來的成因是,魚友間無論在個人、環境、條件等的背景,差異太大,若少一點包容和胸襟,最終都是不歡而散。我想先告訴大家,自己的間尺是如何?這樣月旦魚店的事情,大家才有一個最大公約數。

  總結在金魚街買魚,我認為有兩個特色:第一是明碼實價,魚缸上寫好價錢,任君挑到最好為止。有部分魚店未必是這樣,所以我很少光顧。另外個人銀両有限,都愛在平價魚堆中尋寶,某個意義上是病態。

  第二買到的魚全部都是剛進的,魚場把魚發貨至魚店,剛拆袋,店家只是過一過水,就下缸給客人挑,從來沒有檢疫這回事。這樣子的操作,原因是香港寸金呎土,金魚街普通一個舖位,月租四、五萬,店家都希望盡速把魚賣走,貨如輪轉,而且魚的密度太高,放久更容易出事,倒不如把部分死魚風險轉嫁給消費者。另一個背景是,金魚街位處旺角,交通四通八達,魚友看魚易過借火;較資深的魚友都知道,店家只會賣魚,不會養魚的,店內的水質不會比你家中好,魚最好趕快拿走,才促成這種買賣方式。


  這樣本來相安無事的,但是我等身痕之輩,初養不久就南征北討買魚。最先接觸的,當然是金魚生產地大陸。廣州的魚店,一般都不會寫價錢,要用問的,而且是看人開價,中間必要的過程是講價。這樣就令我很困擾,因為時間本已不多,挑魚都來不及,還要我花時間講價?而且我們的衣著、口音,任我們怎樣講,都拿不到本地人的價錢;由於物價差異,有時開價已經很便宜,我們就不想講價,對內地人來說,我們自然是虧大本。

  內地魚友經常稱呼店家做JS(即是奸商的英文併音頭一個字母),黑店的定義是謀取暴利。但相隔一條深圳河,我卻覺得,低買高賣是市場定律,且無人用槍迫你買。若價格太高自然乏人問津,甚至魚死了也未賣出,這是定錯價的懲罰,市場操作公平得很。我反而覺得見人開價,才是黑店,為此跟廣州魚友吵過架,觀點與角度真的可以差很多耶!

  我也認識一些台灣魚友,不過很多都退出江湖了。 魚店也看過一些,不過未曾買過魚,坦白說品質算普通。從一些前輩寫的魚經、魚友的留言,我發現台灣魚友蠻重視檢疫,生怕新魚帶菌傳染舊魚。店家進魚後,若果沒有做好檢疫,肯定給罵至豬頭。這樣我也理解的,在台灣買到的金魚,跟香港比的話,真的貴很多;消費者買到病魚本己是一個損失,若把舊魚都害死,更是雙重打擊,錢是其次,一些特殊的金魚根本不能再買到。

  題外話是,魚友自己做不做檢疫,跟居住條件有關。香港魚友家中只有一個缸,根本沒有多餘的地方檢疫,新魚都是直接掉進舊缸。

  但我覺得魚店檢疫的包單,到底應該寫到那裡呢?金魚始終是活體,有些內在毛病,根本無法從外觀觀察得到,金魚賣出後有甚麼狀況,未必全部是店家的責任,難道要為每條魚做驗身報告?到時要賣多少錢一條呀?

  最近台灣有店家推出七日鑑賞期,若有不滿可以換魚,我就更加覺得匪而所思,亦可想而知,生意有多難做?香港買魚都是讓你挑到夠為止,客人應該算過度過,魚兒至少是健康活潑、外表完整的,才叫店家包魚帶走的。客人怎樣養魚,店家無從知道和控制,曾聽過黑魚退色,卻把責任算到店家上,我覺得真的有點無辜。

2 則留言:

  1. 同意!
    買賣都是你情我願, 沒有什麼對與錯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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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網絡上的恩恩怨怨, 我總覺得是有理說不清, 焦點無法聚焦, 甚至愈說愈糊模。大家要討論事情的對錯, 到底尺在那裡, 標準誰訂? 網絡世界最大的困擾, 就是尺碼混亂, 真理最終沒有愈辯愈明, 結果只有不歡而散。 網絡中門大開, 網客自由進出, 大家可能一輩子都沒有機會見面, 關係搞壞也沒有甚麼關係。當初我在台灣網上認識的魚友, 幾乎都做了潛水俠, 甚至離開這個圈子, 或多或少跟這個有關。 至於假冒身分意圖不軌, 一時間真的沒有辦法處理。曾經是全中國, 人氣最盛的中國金魚網, 為了解決紛爭, 推行實名身分註冊, 走專業俱樂部的路線, 後來人氣急速下滑, 在一次網站故障後, 站長心力交心瘁下, 網站一倒不起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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